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双语教学要求及立项实施办法
双语教学是我国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迎接新世纪挑战,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教学改革的重点和热点。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的双语教学改革,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研究生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立项,特制订本办法。
一、双语教学要求与申报范围
1、学院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必须考虑建设双语教学课程,其他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开设。
2、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应由教研室(或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论证后向学校申报,原则上一名教师一学期只讲授一门双语教学课程。
3、申报课程的范围是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的必修课以及开课基础较好,选修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专业选修课。其中,学位课程优先。
二、申报条件
1、授课教师必须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
2、授课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学效果良好以上。
三、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1、为了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首次研究生双语教学立项原则上不超过5门课程。
2、资助额度:每门双语教学项目资助额度为6000元,在立项后拨付3000元经费,在成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划拨剩余经费。若在项目研究期限内没有按时完成项目要求的内容,且延期一年后仍未完成,则不再拨付剩余的3000元经费,且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以后研究生双语教学立项的资格。
四、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上下载《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双语教学课程立项申请书》,填写一式6份,统一上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课程是否具备双语教学条件签署意见,对同意申报的课程,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培养办公室。
五、项目验收方法
在项目验收时,要求提交下面三种成果之一即可:
1、该研究生课程的全部双语教学录像片;
2、出版的该门研究生课程的双语教材;
3、出版的该研究生课程的双语电子教程和双语教学课件。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