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您被录取为青岛科技大学2006级硕士研究生!为使您顺利到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地点: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53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处。由青岛火车站(或青岛市四方长途汽车站)乘5路电车到胜利桥站下车。
二、须持我校入学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于2006年9月7日—8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新生所持有效证件的姓名等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完全一致,不准用同音字、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报到时须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将个人的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基层党、团委转到青岛科技大学党、团委。
四、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生不迁户口等关系,其他考生将户口等转至青岛科技大学,户口迁入地址:青岛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必须与入学所有证件一致。本人不得在迁移证上涂、改写任何内容。
五、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所有关系不动,其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所有关系转至青岛科技大学。
六、自带被褥、蚊帐等生活用品和生活费。
七、新生入学须交纳以下费用:住宿费500—1000元、书费预交约300元(多退少补),查体费30元。
八、根据鲁教招字【2000】6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各种证件与考生档案不一致、弄虚作假者,坚决予以清退,并上报省教育厅。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一张,托运行李时必须写明到站和收件人(青岛科技大学xxxx专业xxx收)并注明研究生字样,以方便提取。
邮政编码:266042联系电话:0532-84022989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