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06级研究生进行师生互选的通知
各学院:
实行师生互选是把竞争机制引入研究生培养工作,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保证导师队伍的素质与研究生的质量及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既避免了学生在报考时盲目选定导师,同时也给予导师考察学生的一个机会。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规定》(青科大[2003]262号)的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互选办法:
1、安排师生互选,必须建立在师生双方互相了解的基础上,为此在研究生入学后应做如下安排:(1)安排参加教研室或专业范围内的各种学术性活动,如学术讨论会和报告会等;(2) 安排进入实验室工作,轮流跟着有资格带研究生的导师进行研究工作;(3) 安排兼任助教工作;
2、在具体安排师生互选时,凡是要求带研究生的导师,须向本专业的全体研究生报告自己的工作。内容包括:目前拥有的科研项目及意义,课题进展与经费情况等,避免无课题、无经费、无成果的“三无”导师指导学生;
3、被研究生初步选中的导师,对于填报自己的研究生进行必要的面试;
安排师生互选,需要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可由学院到研究生处索取或下载),一式两份。由学科组组长或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送到研究生处审批,其中一份由研究生处存档。
二、几点说明:
1、为了早日确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望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在10月10日以前完成。
2. 师生互选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专业领导小组或专业教研室负责进行;
3、对于在互选中落选的研究生,可由所在专业继续安排其修完必要的课程,在中期筛选考核时,如还不能选定导师,便终止对其培养。
4.研究生导师选定学生人数不限,但三年内指导研究生总数不能超过10名,各学院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200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