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培养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增强研究生教育教风、学风、品德建设,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第十周至第十三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专项督导的形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抽查上一学年研究生课程材料归档情况
检查被抽查的研究生课程归档材料是否完整,核对教学大纲中课程上课、考试方式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检查近三年试题重复情况、评分标准,考试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是否有过程性评价,是否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考核等。
抽查课程:
1.公共课程:三门(包括外语课、政治课、数学课、体育课、美育课程)
2.专业课程:化工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法学院各抽查十门课程,高分子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各抽查五门课程,环境学院、化学院、外语学院、数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海洋学院各抽查三门课程。
(二)检查研究生课程建设情况
1.研究生教材选用情况
对新开课的教材、核心课程的教材及五项校级培育的教材进行全面检查,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插图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插图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参考要点)
2.培养方案中核心课程开设情况
核查培养方案中符合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的核心课程数量,以及核心课程中被选入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培育的数量(含校级、省级)。
3.教学大纲中是否编制课程思政育人案例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研究生课程都将思政元素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均须编制课程思政育人案例(按照每学分不少于1个育人案例设计,育人案例重点体现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德育美育、劳动教育、学术道德与学术伦理、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等相关内容)。
(三)重点检查研究生中期考核落实情况
1.检查各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是否完整。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制(修)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明确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组成、时间、内容、方式、标准等相关内容。
2.复核各学院中期考核结果中“优秀”和“不通过”等级的人数及分流情况。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研字〔2022〕01 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等级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中期考核“不通过”等级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考核人数的5%。核查各学院对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是否已采取分流措施及措施内容。
3.中期考核归档材料审核
检查各学院中期考核归档材料是否完整,核查中期考核的组织实施情况(含学位论文开题),是否按要求记录未按时进行各环节学生的具体原因,以及学院对此类学生的处理措施等。
(四)直博生学业情况
检查直博生学业考核的组织实施情况,学业完成情况(与上一年度学习计划相比)、考核材料归档情况(必要时可以与相关博士生面谈)。涉及学院:化工学院、高分子学院、机电学院、化学院、材料学院。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第十到十一周,学院自查。各学院需成立中期教学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中期教学检查工作。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自查,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效果和教学质量提升。自查报告(word版、主管领导手签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于第十一周周四下班前发至pyb@qust.edu.cn。
第二阶段:第十二到十三周,督导员检查。学校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分组对学院提供材料进行督查,并形成督导报告。
第三阶段:第十四周,情况反馈。通过检查,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应文件处理。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其他
1.教学检查是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研究生教育督导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
2.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及时通报,涉及教学事故的将依据学校《青岛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219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