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学校决定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专项督导。
二、检查内容
1. 抽查上一学年研究生课程材料归档情况(包括:课程考试、课程论文、体育),查看近三年试题重复情况,评分标准,考试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是否有过程性评价,是否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考核等。具体安排:公共课程:三门(包括外语课、政治课、数学课、体育课)。专业课程:化工学院、高分子学院、化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各抽查十五门课程,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各抽查十门课程,环境学院、外语学院、传媒学院、海洋学院各抽查五门课程。
2. 本学期所有课程(已开课或将要开课)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填报情况。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必修课程均须编制课程思政育人案例(按照每学分不少于1个育人案例设计,育人案例重点体现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德育美育、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等相关内容)。
3. 研究生教材规范使用情况。为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本次着重检查本学期所有课程教材的政治关和学术关,政治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必须立刻更换;学术把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便于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因研究生课程未统一购买教材,请学院提供教师指定用书便于检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第九到十周,学院自查。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效果和教学质量提升。。
第二阶段:第十一到十二周,督导员检查。学校聘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分组对学院提供材料进行督查,并形成督导报告。有关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
第三阶段:第十三到十四周,情况反馈。通过检查,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应文件处理。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