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通知学生办理本学期重修手续,以学院为单位于第4周周四(2020.09.24)前将电子版发至pyb@qust.edu.cn、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表格见网址重修申请表http://grad.qust.edu.cn/info/1104/7681.htm。
注意事项:
1)只能办理本学期已开课或者即将开课的课程;
2)如实填写重修班级及任课教师;
3)考试违纪、作弊且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得办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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